4.3除尘器箱体符合以下要求:
a)箱体采用钢质金属材料,若采用其他材料则选用阻燃材料且采取防静电措施,不应选用铝质金属材料。
b)箱体的设计强度能够承受采取防爆措施后产生的较大爆炸压力,设置在建筑物内的箱体采用钢质金属材料及焊接结构。
c)方形箱体的箱板之间的夹角做圆弧化处理。
d)箱体内部表面光滑,钢制金属材料箱体应采用防锈措施,不应使用铝涂料。
4.4干式除尘器运行工况应是连续卸灰、连续输灰。
4.5 铝镁粉尘和木制品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器应在负压状态下工作;其他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系统若采用正压吹送粉尘,则应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c)其他种类加工系统的除尘器进风管,其设计风速按照风管内的粉尘浓度不大于爆炸下限的50%计算。
7.1.5风管内表面应光滑,钢制金属材料的风管应采取防锈措施,风管内表面不应使用铝涂料。
7.1.6在水平风管每间隔6m处,以及风管弯管夹角大于45°的部位,宜设置清灰口,风管非清理状态时清灰口应封闭,其设计强度大于风管的设计强度。
7.1.7在风管弯管夹角大于45°的部位,宜设置监视粉尘在管道内流动的观察窗,其设计强度大于风管的设计强度。
7.2连接除尘器进风主风管的支风管
7.2.1风管应采用非铝质金属材料制造,若采用其他材料则应选用阻燃材料且采取防静电措施。作业工位吸尘罩或吸尘柜连接除尘器进风主风管的支风管长度小于3m可采用软管连接。
7.2.2连接与氧气混合产生爆炸危险的金属粉料、燃料粉料或爆炸特性相同的粉料的加工系统
风管设计强度不小于与连接的生产加工系统风管的设计强度,与生产加工系统管道连接段应采用金属构件紧固,并采用与支风管横截面积相等的过渡连接,连接段的设计强度不小于生产加工系统风管的设计强度。
7.2.风管的设计风速应满足风管内不出现粉尘堵塞、风管内壁不出现厚度大于1mm积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