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滤袋
4.4.1 滤袋应采用消静电滤料制作,其抗静电特性应符合表1的规定。
4.4.2 滤料应具备阻燃性能。
4.5 电弧和电火花的防止
4.5.1 同滤袋相连接的花板或短管、脉冲喷吹类袋式收尘器的滤袋框架应符合防静电
要求。
4.5.2 收尘器应设防静电直接接地设施,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0Ω。
4.5.3 收尘器与进、出风管及卸灰装置的连接宜采用焊接;如采用法兰连接,应用导线跨接,其电阻应不大于0.03Ω。
4.5.4 配套的电气设备应符合GB12476.1的规定。
4.6 卸灰装置
4.6.1 灰斗内壁应光滑,下料壁面与水平面夹角应根据粉尘的休止角确定,一般应不
小于65°。
4.6.2 矩形灰斗壁面之间的夹角应圆弧化处理。
4.6.3 灰斗下部应设锁气卸灰装置。
4.6.4 卸灰装置应同收尘器同步运转,不使粉尘在灰斗内积存。
4.7 自动控制与监测
4.7.1 应对收尘器实行清灰程序控制。
4.7.2 对收尘器的下列参数进行监测:
8 风机
8.1除尘系统的风机叶片应采用导电、运行时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制造。
8.2风机及叶片应安装紧固、运转正常,不产生碰撞、摩擦和异常杂音。
9 防爆装置
9.1泄爆装置
除尘系统的泄爆面积计算,以及泄爆装置的设计、选型和安装应符合GB/T 15605的要求。
9.2惰化装置
惰化装置的选用符合下列要求:
a)按照粉尘爆炸特性确定充入除尘器的惰性气体或粉体介质的种类。
b)采用惰性气体作为充入介质时,设置除尘器箱体内氧含量连续监测装置报警,当氧浓度**设定值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与除尘系统的控制装置保护联锁。
c)采用惰性粉体作为充入介质时,充入粉体的流量及喷吹压力按照除尘器箱体内的粉尘浓度不大于爆炸下限的50%计算。存在与氧气混合产生爆炸危险的铝粉、镁粉、煤粉等或爆炸特性相同的粉料生产加工系统连接的除尘器,不应采用粉体作为抑爆介质充入除尘器。
d)向除尘器充入惰性气体或粉体介质的防爆装置带有运行异常及故障停机的监控功能,出现运行异常及故障停机状况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与除尘系统的控制装置保护联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