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铝镁粉尘不应与铁质粉尘,以及其他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合用同一除尘系统,除尘系统不应与带有燃气体、高温气体、烟尘等工业气体的风管及设备连通。
4.7尘系统的风管及除尘器不应有火花进入,对存在火花经由吸尘罩或吸尘柜吸入风管危险的生产加工系统,应采用阻隔火花进入风管及除尘器的措施。
4.8除尘系统应设置符合下列要求的控制装置:
a)启动与停机。除尘系统应先于生产加工系统启动,生产加工系统停机时除尘系统应至少延时10min停机。
b)保护联锁。除尘系统应设置保护联锁装置,当监测装置发出声光报警信号,以及隔爆、抑爆装置启动时,保护联锁装置应同时启动控制保护。
11.6布置在厂房建筑物外部的风管、除尘器应采取防水雾、雨水渗入的措施,潮湿度较高地区采取防结露措施。
11.7布置在厂房建筑物外部的除尘器应符合GB 50057规定的防雷安全要求。
12 粉尘清理
12.1应清理除尘系统残留的粉尘及泥浆,清理周期及部位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a)至少每班清理的部位:
——吸尘罩或吸尘柜。
——干式除尘器卸灰收集粉尘的容器(桶)。
——湿式除尘器的水质过滤池(箱)、水质过滤装置及除尘器箱体外部的滤网。
——纤维或飞絮除尘器的滤网、滤尘室。
——粉尘压实收集装置
——木质粉尘单机滤袋吸尘器的滤袋及吸尘风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