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6 收尘器应有良好的气密性,在其额定工作压力下的漏风率应不**3%。
4.1.7 应避免收尘器内部零件碰撞、摩擦。
4.1.8 收尘器宜安装于室外;如安装于室内,其泄爆管应直通室外,且长度小于3m,
并根据粉尘属性确定是否设立隔(阻)爆装置。
4.1.9 收尘器宜在负压下工作。
4.1.10 应避免收尘器进风口因流速降低而导致的粉尘沉降。
4.1.11 宜以抑爆性气体稀释粉尘与空气的混合物,使箱体内含氧浓度低于安全浓度限值。
4.1.12 收尘器应设有灭火用介质管道接口。
4.1.13 在收尘器进、出风口处宜设置隔离阀,并安装温度监控装置。
4.4 滤袋
4.4.1 滤袋应采用消静电滤料制作,其抗静电特性应符合表1的规定。
4.4.2 滤料应具备阻燃性能。
4.5 电弧和电火花的防止
4.5.1 同滤袋相连接的花板或短管、脉冲喷吹类袋式收尘器的滤袋框架应符合防静电
要求。
4.5.2 收尘器应设防静电直接接地设施,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0Ω。
4.5.3 收尘器与进、出风管及卸灰装置的连接宜采用焊接;如采用法兰连接,应用导线跨接,其电阻应不大于0.03Ω。
4.5.4 配套的电气设备应符合GB12476.1的规定。
4.6 卸灰装置
4.6.1 灰斗内壁应光滑,下料壁面与水平面夹角应根据粉尘的休止角确定,一般应不
小于65°。
4.6.2 矩形灰斗壁面之间的夹角应圆弧化处理。
4.6.3 灰斗下部应设锁气卸灰装置。
4.6.4 卸灰装置应同收尘器同步运转,不使粉尘在灰斗内积存。
4.7 自动控制与监测
4.7.1 应对收尘器实行清灰程序控制。
4.7.2 对收尘器的下列参数进行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