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的防爆措施、维护检修及检测校验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验收、使用及维护。 本标准不适用于化工、采矿、隧道、*及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场所用的除尘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较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粉尘 dust
在大气中依其自身重量可沉淀下来,但也可持续悬浮在空气中一段时间的固体微小颗粒。
3.2
可燃性粉尘 combustible dust
在空气中能燃烧或无焰燃烧并在大气压和正常温度下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粉尘。
3.3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dust explosion hazardous area
存在可燃性粉尘、助燃气体和点燃源的场所。
3.4
除尘系统 dedusting system
由吸尘罩或吸尘柜、风管、风机、除尘器及控制装置组成的用于捕集气固两相流中固体颗粒物的装置。
3.5
防爆装置 explosion-proof devices
采用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技术,避免形成粉尘云或可能出现的着火源,以及使可燃性粉尘失去燃烧、爆炸作用的装置,如泄爆、惰化、隔爆及抑爆装置等。
f)吸除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的除尘器符合下列要求:
——除尘器每班的收尘量不大于2kg。
——除尘器单台布置在靠近外墙处设置的单独房间内,房间的间隔墙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 的实体隔墙,房间的外墙开有向外部泄爆的泄爆窗或用于泄爆的其他开口,泄爆面积符合GB/T 15605的要求。
11.3除尘器的布置应远离明火区域,其间距不小于25m。
11.4布置在厂房建筑物外部干式除尘器的进风管符合下列要求:
a)除尘器进风管不直通建筑物内部,进风管设置在与进入建筑物内部的外墙保持90°夹角的除尘器侧面、或**部,或设置在与建筑物的外墙面夹角呈180°的除尘器的正面位置。
b)在除尘器进风管弯管处设置泄爆装置,泄爆口不朝向厂房建筑物内部。
11.5除尘器及内部的零部件安装牢固,不产生碰撞、摩擦。